有力维护“四大安全” 有效保护消费权益
——2019年第一季度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军
(2019年4月9日)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2018年11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由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发改委价格监督局等部门组建而成,商务厅经营者集中垄断执法职责也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天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首场新闻发布会。新起点面临新形势,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市场监管局成立五个多月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能,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这“一条主线”,用好综合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撑“三大手段”,找准“六项定位”,也就是市场监管部门是“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全力维护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这“四大安全”。
今年第一季度,时值元旦、春节、全国“两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牢牢聚焦总目标,以机构改革为发展契机,突出重点任务,守好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一季度全区市场环境整体稳中向好。下面,我简要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共安全 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一、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四大安全”
(一)关于食品安全方面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我局协调自治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指导各地制定出台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会同食安委成员单位制定《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和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和效能提升。
二是开展重要节点检查,确保食品市场安全。“两节”期间成立督查组,对粮油、肉、蛋、奶、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物价进行检查,掌握市场商品价格和供需情况;做好全国、自治区“两会”和“3.15”期间食品市场安全保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印发《自治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自治区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双抽查”制度。
四是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于2月26日向全疆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开展春季校园食堂(包括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
(二)在药品安全方面
我简要介绍2018年我区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
一是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2018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94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63家次,零售连锁总部79家次,药品零售企业6158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家次,经营企业1208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9423家次。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共完成3907批次药品、231批次医疗器械、749批次化妆品的抽检任务,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办案,推进行刑衔接,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1369起案件,其中药品案件967起,医疗器械案件249起,化妆品案件153起,罚没款1021.41万元。进一步推进行刑衔接,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起16人。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对3起撤销、吊销许可证案件涉及的主要责任人给予3—10年的禁业限制,并通过“信用中国(新疆)”网站向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推送相关信息,发挥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
三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制定实施《自治区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前,全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达到11家,有6个仿制品种取得临床批件,完成4家企业申请进口6个参比制剂的审批。
(三)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监管,落实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产品质量安全高压严管态势,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等高风险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突出检测安全类指标,以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煤改电”工程终端取暖设备、防爆电气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特别是针对成品油、化肥、危化品、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消费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采暖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的重点产(商)品,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全链条”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具有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并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加大不合格产品的曝光力度,加强对问题企业的整改复查工作,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做好监测评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发挥专项整治的风险防范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限塑令”涉及的产品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专项整治、成品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推进全区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采取监管措施,推动实现精准监管。抓好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做好安全评估和监管预警分析。聚焦质量安全问题反应较为突出的消费品,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
三是围绕总目标,创新监管机制,探索“智慧监管”。推行“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监管方式。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高低,分别采取预警提醒、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不同方式,综合施策进行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筑牢信用监管的基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产品质量监管格局。依托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智慧监管。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监管为试点,探索分类监管新途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建设“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四)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特种设备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之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尤其电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截止2018年底,全疆电梯保有量71818台,近几年每年新增电梯1万余台,电梯每年增长率达到20%左右,其中80%以上为乘客电梯;已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数量达3000台。
一是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加强监察力度。通过建立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加强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抽查,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制定《2018年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年整治消除4473台隐患问题电梯,对17家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了查处,处罚21万元。
二是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节,组织全疆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大型石化企业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防范意识,明确监管责任,有力地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在今年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传导压力,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区“两会”期间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
2018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深入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行动,着眼群众投诉热点,加强商标、广告、合同、专利、价格和质量执法。自2018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案件1506起、案值5054.19万元;受理消费者诉求信息28.14万件,其中投诉4.22万件,已办结4.0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亿元。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的消费维权,今年3月12日19:30分,实现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并线,将原有的五个投诉举报号码统一合并为“12315”一号对外。
“五线合一”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和举报16583件,与去年同比上升54.82%。其中,消费投诉2803件,违法举报425件,业务咨询13354件,办结消费者投诉、咨询和举报1455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52万元。
(二)紧扣民生安全,严打消费侵权行为
一是围绕重点产品,开展执法打假行动。2018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成品油和车用汽柴油、液化气,10类消费品,汽车及汽车配件的专项打假行动,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其中,农资打假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20人次,深入122个乡镇的996户农户家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入户工作,查办农资类案件35起,涉案货值43.8万元。
二是做好汽车产品及消费品召回有关工作。大力宣贯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生床缺陷风险监测。举办汽车产品、消费品执法监管研讨班,积极开展汽车产品争议调解。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受理各类咨询和申诉288余起,其中现场申诉60起(地、州、市汽车产品申诉处理中心上报区局汽车产品申诉管理中心督办的申诉案件3起)。接受消费者电话咨询汽车产品三包问题228起,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国家“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自治区“信用促消费维权助稳定”的消费年主题,充分发挥我区消费维权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营造安全放心、稳定和谐的消费环境。
3月13日,联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新疆邮政管理局等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新疆新闻广播先锋961,开展普及电子商务法,对话诚信营商环境构筑活动。3月15日,召开自治区纪念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参加FM929百姓热线节目,宣传《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3月17日,参加新广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的网络购物投诉相关问题。3月19日,开展《电子商务法》宣教活动。为配合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行动,3月21日,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宣教活动。为加强护农惠农的力度,关注农村消费安全,3月26日,开展扶贫攻坚和消费扶贫为主题的涉农消费维权宣教活动。
(三)严打传销和涉嫌传销行为
一是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查工作机制,形成监测和打击传销合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适时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打击网络传销。加强网络传销监测,协同注册登记、广告监督、12315指挥中心、网络交易监督等内部职能,积极查找案源,重点打击和防范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行”、“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
三是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力配合公安、金融监管、综治等部门做好打击防范工作。构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积极配合上述部门查处各类传销和非法集资违法案件,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打击各类传销及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四是加大打击传销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四)持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今年1月8日至4月下旬,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12个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此次“百日行动”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3月中旬,全区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1723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88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127个,检查“保健”类店铺3436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1116个,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83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31万元。全区共立案77件,案值106.93万元。其中,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行为案件9件,案值23.72万元;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案件5件,案值1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规范“保健”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市场乱象,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是机构改革后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局之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聚焦总目标,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着力抓好维护稳定、深化改革、安全监管、执法打假、质量提升、公平竞争、机制创新等重点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我们也期望广大新闻媒体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权益的社会治理格局之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