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4 【字体:大 中 小 】
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标准化处处长:王龙
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991-2311250
标准化处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