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26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scjgj.x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联系电话:0991-2822671 0991-2810740;邮编编码:830004

一、总体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4年度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706条,发布本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0份,制作一图读懂、动漫等政策解读产品12个,公开采购项目公告43条。策划《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直播当场参与人数达到900万人次,开设“处长答疑”栏目共策划组织50余期,累计观看人数79万人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和短视频等240余条。    

)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本年度通过网页渠道收到申请13件,通过来信渠道收到申请2件,上述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予以处理。进一步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统筹协调总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模式,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各项制度,修订我局政策性文件全流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等工作。三是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做好日常巡检监测。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会商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切实提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政策解读、查询服务等栏目,升级智能咨询服务知识库,做好移动端页面适配,围绕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等进行场景化搜索。建立门户网站专人定期巡查机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处理内容未及时更新、错链、断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和移动端改造,提升群众访问体验。建立政务信息发布AB岗互查机制,通过随时看、抽查看等保障措施,确保严格落实更新频率要求。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制定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督促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仍以文字图片为主,与企业群众期待的喜闻乐见的形式还有一定距离;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继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大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采用动画、短视频、音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的比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有关业务工作之间的统筹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各项工作共同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