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2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围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执法信息公开,强化《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重要政策宣贯,加大《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地方标准宣贯力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门辅导宣传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并适时编发典型案例增强执法震慑。二是围绕守护民生安全,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应用“阳光厨房”“你点我查”等数字化系统,打造共享共治的智慧监管格局,精心策划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开展安全文化“大宣传”活动,组织科普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开展专题宣讲、超市投放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多渠道科普。三是围绕“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发动群众参与共同提高网站水平。从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角度发布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表述、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平实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方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扎实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核查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共答复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51件,办结率100%同时,按季度公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的重工作完成情况。

(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各类通知、公告等文件365件,发布信息2654条,门户网站年度点击量1823余万次。2023年新制发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14件,现行有效18件。发布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类预算公开信息45条。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事项表》2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主办建议4件、协办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办的委员提案3件,协办12件),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制发各类政策解读43,对制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题解读。

(三)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完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区局网站政务公开“领导信箱”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设定相关OA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流程、办理登记、办理回复及办理审批等过程,实现办理的全电子流程化,促进工作制度化、流程化、高效化。按照申请类别编制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板17篇,对申请事项及答复书进行编号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办理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

(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安排专人督办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定期检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平台建设等情况,推动全年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落实落。规范内容审批程序,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由拟稿部门、分管领导、发布部门进行审核,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发文程序,在起草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严格落实公平竞争、保密等审查机制。

(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按照统一规范模板,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格式和内容模块进行升级改版。新设“食品监管“产品质量”栏目,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执法监管标准等,方便社会查阅。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新疆市场监管”为名在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1203条,在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865条,在今日头条发布信息467条。

(六)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督促各栏目主管单位严格履行栏目管理、信息发布职责,跟踪督办、协调推进,及时纠正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中的不当行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高效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14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8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9.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个别栏目信息维护不及时,存在错漏现象。针对以上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和通报机制,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定期组织网站运维单位进行全站错敏信息扫描,加强内容维护,督促栏目更新,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