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儿童玩具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2-05-31       【字体:    中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在选购儿童玩具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即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2.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特点选购玩具。要根据儿童的不同成长阶段和需求,选购合适的玩具,如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小零件;36-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含有小零件应设置警示说明。

3.检查玩具的安全性能。购买材质合格玩具,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涂料、产品原料等散发出的不良气味较容易危及儿童身体健康;购买填充玩具时,要检查填充料中是否含有金属物或断针等杂质,排除潜在危险。

4.检查颜色艳丽的玩具。那些涂有鲜艳色彩的玩具,看起来很漂亮,但其使用的油漆可能含有过量的重金属如铅、镉等选购这类玩具时尽量不要购买表面含漆膜的木质玩具,避免儿童啃、咬玩具时吸入有害物质。

5.检查零部件是否牢靠。玩具上可摘小配件,直径要大于31.75mm,以免儿童将小零件放进嘴里,造成窒息等不必要的伤害。

6.检查玩具的毛刺和边缘。选购塑料玩具时用手在玩具表面摸一摸,表面不能有毛刺,边缘要光滑,以免儿童在玩耍时割破皮肤。

7.检查玩具的各种传动装置。选购玩具车或童车等带传动机构(齿轮传动、链条传动)的玩具时应选择传动机构遮蔽在外壳的,之间没有缝隙,防止儿童的手探入夹伤。

8.尽量不要购买带有香味的玩具。类玩具大多存在苯、甲苯等芳香族化合物,儿童一旦吸入过多将不利于身体健康。

9.索取购买商品的凭证。家长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和发票,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15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