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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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十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11       【字体:    中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已拉开序幕,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家纷纷提前加大促销力度,消费者也应接不暇,其中食品是热门商品之一,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理性“剁手”,增强科学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

一、谨慎选择购物渠道

线下购买食品时要看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到大型的商场、超市和质量信誉好的商店选购。线上选购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

二、警惕夸张宣传噱头

尽可能多渠道了解商品的质量,多平台进行比价,不要被所谓“低价”优惠、赠送赠品和促销规则迷惑。可以下载“食安查”软件APP,查询到该品种历次被抽检情况。

三、注意查验食品信息

购买食品时或网购到货后,要及时检查,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与宣传是否一致,确定食品没有过保质期,确认食品没有腐败变质,及时按照要求储藏食品。要杜绝冲动消费,尽量少囤货或者不囤货,防止很多囤货还未拆封就已经过期,既是给自身财产造成损失,也是对有限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关注售后,依法维权

在线下购买商品时,要主动索取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购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线上购买时要注意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联系商家或者电商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组织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