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字体:    中    

2021年“双十一”将至规范促销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把好平台准入关,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加强对平台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严格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共同维护网络促销秩序。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禁止订金不退、默认搭售、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三、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强审核把关。提升广告审核水平,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禁止各类商业炒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涉及政治敏感性的行为。

四、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五、积极处理网络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建立健全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积极落实先行赔偿制度。

六、严厉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管控。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从源头把握好品准入关,加强对商家资质产品展示和推广的管理。不得因促销降低品质量,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禁止销售违法违禁产品,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

八、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平台经营者在加强内部检查监控的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提高防范意识,及时依法维权。注意“货比三家”,收到货品后要立即查看,仔细验货。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平台、12315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双十一”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推进2021网剑行动,开展专项监测,加强行政指导,严肃查处各类网络促销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