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字体:    中    


一、招标项目编号:  XJLY20FW03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XJLY20fW031/01

儿童、学生用品及日常消费品 (第一包)

140

519268

学生教具、童鞋、儿童玩具等抽检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XJLY20fW031/02

电子、电器及含汞产品 (第二包)

97

531716.7

液体加热器、电吹风、电磁炉等抽检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XJLY20fW031/03

劳动及防护用品 (第三包)

54

413680

防静电服、阻燃服等抽检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XJLY20fW031/04

汽车相关产品 (第四包)

99

480142

车用尿素、机动车制动液等抽检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

4)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专业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质量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实验室环境设施(固定的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投标人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备与开展本项目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设备仪器采购发票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原件备查的资料内容。

7)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30  2020-05-15 17: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路上海大厦B1807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备注: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1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八、    开标时间: 2020-05-21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璐

联系电话: 0991-3090878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路上海大厦B1807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海热提

联系电话: 0991-30908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