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
一、适用范围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标称电压不大于48V、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60V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车辆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常见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主要有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等。
二、主要技术内容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电池的安全要求。其中,单体电池层面主要规定了6项安全要求,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电池组层面主要规定了22项安全要求,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外部短路、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绝缘电阻、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把强度、阻燃性、低气压、过流放电、温度循环、浸水、盐雾、湿热循环、热扩散。与以往的标准相比,主要新增了以下内容:
1.标准中对单体电池(电芯)设有过充电(1.5倍)试验、针刺试验项目,可对电芯的安全性作出有效筛选。针刺项目主要用以检验电芯发生内部短路时的安全性,也就是说通不过针刺试验的电芯企业不能选用。
2.标准要求电池组必须具有过充、短路等保护电路,遇到过充电、短路时,需要及时对电池采取措施,并且要求保护功能在单一元器件故障的条件下依然有效,这相当于给电池有了双重保护。
3.标准要求在电池组醒目部位标有唯一性编码,编码至少包含生产厂代码,且应为耐高温永久性标识,标识应能承受(950±10)℃高温。即便发生火灾事故也可以进行溯源,有利于事故追溯和追责,也可督促企业自觉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4.标准要求电池组上应清晰地标明“安全使用年限”,具体使用年限是X年由企业根据该型号产品特性自行确定。用以提醒用户及时淘汰老旧电池。因为随着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年限增加,可靠性、安全性会不断降低,其安全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5.标准要求电池组需要具备互认协同充电功能,即充电装置与电池组握手成功后才能充电,以降低充电装置不匹配给电池组充电带来的安全风险。
6.明确电池组的热扩散要求。单个电芯热失控后可能扩散到周围的电池单体,引起连锁反应,热扩散时形成的烟雾、起火和爆炸直接威胁到驾乘和使用人员安全。标准要求电池组在发出热失控报警后5min内应不起火、不爆炸,从设计上给予相关人员留有预警和逃生的处置时间。
7.标准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电池”。就是说企业不能选用二手电芯或回用电芯等,也为后续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梯次利用的电芯本身可靠性、安全性已经很差,有随时发生故障的风险。
三、关注标准的实施时间。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4月25日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标准发布后,企业就可以执行标准,合理排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标准实施后,国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都必须符合其要求,也就是说2024年11月1日起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必须满足标准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