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强区建设,着力推动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疆独特的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正在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迎来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建设机遇期。
但总体看,当前我区质量发展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区域发展质量特色与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较弱,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质量管理人才不足,质量整体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特出台此《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35年,质量强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发展质效并举,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以及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质量高地的总体定位。
第二部分是建设任务。分别从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推动质量协同发展、加快产品质量提质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加强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质量强区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建设自治区质量创新先导区、打造质量强区标杆城市、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提出了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重点消费品、重大装备与仪器仪表等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提出了开展优质服务标准建设行动、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服务品质升级计划、公共文化服务重点举措等服务品质提升工程;提出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认证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打造品牌形象等“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提出了推进质量技术机构能力升级、建设质量标准实验室、争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等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提出了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落实重点产品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共计六大类21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的任务分工)。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开展考核评估等三项措施支持。
自治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建设,是贯彻质量强国、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