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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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306/2022-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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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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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0-19 11:28     【字体:


缺陷产品召回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产品安全监管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消费品安全的重要工作。2020年10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执行《暂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9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我国消费品召回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原《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废止。新《暂行规定》内容调整较大,且我召回监管职能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和消费品召回具体操作的程序、规范,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暂行规定》,健全完善我消费品召回工作机制,提高我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暂行规定》落地落实的需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2《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根据需要,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负责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部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3.《中共中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提高产品安全、环保、可靠性等要求和标准。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

4.《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推进召回行政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实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

三、《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四部分二十六条。

(一)目的和依据(第一条)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三)召回职责(第三条至第条),明确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区局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的相关职责分工。

(四)特殊的三种缺陷信息填报(第七条)。

(五)缺陷线索信息收集分析(第八条至第十条)。制定了缺陷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信息的会商研判程序

(六)召回组织实施(第十条至第十七条)。制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程序、缺陷调查方式缺陷情况处置。

(七)责令实施召回(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生产者既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缺陷认定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实施召回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实行责令召回并纳入信用档案。

(八)召回过程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九)风险提示、召回信息发布(第二十一至二十二条)。

(十)召回评估(二十三条)。明确对召回查、评估和后续处理

(十一)行政部门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十)区、县(市)、所级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由地、州、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第二十五条)。

(十)《暂行办法》印发日期(第二十条)

(十)附件部分(共15个附件及表格)

四、明确职责分工

《暂行办法》分别规定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自治区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各项职责,同时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通报与会商机制,明确了区局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在产品召回、监督抽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标准实施等涉及消费品缺陷信息方面及时通报,进行甄别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消费品缺陷线索。

五、召回监管实施程序

六、不适用《暂行办法》的消费品

(一)销售或提供给生产企业仅用于生产经营的产品;

(二)现有法律法规明确有其他监管部门的消费品,包括:民用航空器,船舶,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烟草等;

(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明确有召回程序的消费品,包括:汽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四)外省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

(五)中国境外生产进口到本治区内销售,但境外企业设立的授权机构不在本自治区内的消费品。

七、生产者拒不召回缺陷消费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暂行规定》规定了生产者拒不召回缺陷消费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若生产者存在拒不召回缺陷消费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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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