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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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8       【字体:    中    

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外卖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议》收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行动,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竞争行为

您建议中提到的外卖平台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既是近期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国家、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局始终围绕“创新引领、能力提升”工作主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紧扣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持续关注区内平台经营活动,研究监管服务措施,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及时处置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2次召集20余家在疆经营的平台企业,召开规范电商平台竞争秩序行政指导会。通过政策宣讲、座谈交流、签订承诺等方式,及时有效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在开展行政提醒、行政约谈的同时,通过与公安、商务等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通过加强监管不断强化平台行业自律,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日常监管中遇到涉及“二选一”和其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投诉举报,我局第一时间对行为主体进行现场核查,收集相关线索证据。考虑到电商平台全国性企业,注册地及数据服务器不在新疆,本地没有经营实体的电商平台特殊经营方式的实际,按照《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相关线索,协调平台的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及处罚。

二、统一尺度,建立平台经济监管新秩序

2020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意味着我国平台经济加强监管、强化约束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的大幕已经揭开。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平台因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4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因实施“二选一”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处以182.28亿元巨额罚款;413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互联网行业行政指导会,针对平台经济“二选一”等突出问题,要求各互联网企业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4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反垄断、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健全网络交易监管规则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等一系列措施举措;4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这些举动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监管进入了新阶段,单靠反垄断执法远远不够,需要国家整体监管思路和协同监管举措。

三、主动作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坚持监管与保障平台经济发展相统一,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教育引导。重点围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信息公开、以案普法、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平台经营者防范各类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大执法办案。聚焦民生领域开展执法,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加深监管力度。积极拓展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在主流媒体平台上举报投诉信息收集工作,完善处置工作流程。通过更多平台、更多渠道,及时掌握平台日常运营行为,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涉及平台经济涉嫌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坚决做到有诉必复有案必查,坚决规范好市场秩序、保护好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今后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举报投诉,欢迎您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大力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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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联系人:陆扬   联系电话:281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