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3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8       【字体:    中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380号建议的答复

宋林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农业农村类第380号建议《关于新疆化肥农药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与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

此提案原定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办,我局协办。2019521日,根据宋林代表意愿,调整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我局负责规范化肥生产企业标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打击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接案后,我局立即组织化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主动查找线索,发动全系统执法稽查力量,分别在巴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哈密地区的农资仓储库、化肥生产厂家、农资经营单位查获涉嫌假冒伪劣化肥案件29起,查扣假冒伪劣硫酸钾化肥近3000吨,涉案金额八百余万元。

经检验,查扣的化肥中,氯元素含量最高达50%以上(自治区规定化肥氯含量≤3%,否则会造成土壤盐碱化),是限值的近20倍,同时查扣的化肥中氧化钾有效含量不足标准值50%,此类化肥如不有效打击,会造成农产品减产减收,长期使用造成土壤盐碱化甚至绝收,严重影响我区完成“脱贫攻坚”宏伟目标。针对此问题,我局已下发了案情通报及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肥专项打假行动。同时,我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涉及侵犯国投罗钾化注册商标的营业执照15家,要求企业修订企业标准12例。

二、农业农村厅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肥料市场准入,加强肥料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连续两年开展肥料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随机抽检肥料样品490个,并在媒体上公示了抽检结果。二是加强肥料市场监管。在全区各地州市县农业部门均成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执法队),全年各地农业执法机构出动人员3420人次,检查农资经销店2638家,处理化肥案件67件。三是开展优质肥料产品推广工作,下发《关于印发“2019年度新疆测土配方施肥认定企业”结果的通知》,筛选出一批优秀的肥料企业认定为新疆测土配方施肥认定企业。

三、对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买农资送豪车扰乱市场秩序问题,我局已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查到案件线索,线索指向乌鲁木齐一农资经销企业,近期正在调查取证中,待案情查清,将依法严肃处理。

2.针对金融机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协助金融办、人民银行、公安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机构行动,建立公平市场竞争机制。

3.针对支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及优质农资企业问题,已由农业农村厅牵头开展新疆测土配方施肥认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实现农民提质增产,降本增效的多赢目标。

4.针对国家2020年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推广新型农资问题,我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厅推动修订农业地方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地,待项目论证成功后全疆范围推广。

对于其他非市场监管及农业农村厅职能的建议,我局将利用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机制,与涉及的24家厅级成员单位共同商讨,因此议案建议多为长期持续性工作,我局会联合农业农村厅,积极与宋林代表联系,将每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时交流共同。共同将建议落实到位。

衷心感谢宋林代表对农资产品市场问题的高度重视,欢迎宋林代表继续关心、支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21

联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

联系人:申瑞

联系电话:283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