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准确贯彻依法治疆要求,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手段、推进依法行政,为维护公平有序、高效便利、健康繁荣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市场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修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市场监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开展宪法宣誓、专题法治宣讲等,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
(三)强化执法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三书一函”实施办法》《行政处罚案件交办督办管理办法》《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综合运用“三书一函”、案件交办督办文书、重大案件管辖变更等方式,避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代管、重案轻罚、一罚了之现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充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合力。
(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构建宽严相济执法模式。依据近两年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实践经验,2024年8月联合兵团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尺度,避免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问题。对市场监管部门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推进精准、柔性执法,努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温度”。2024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办理“首违不罚”案件413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852件、“较低数额罚款”案件4138件。
(五)做好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立法计划(2024—2027年)》,加速推进立法立规,7部地方性法规被列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4年颁布《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2024年审核规范性文件15件(次)。坚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事项402项,调整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383项。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形成自治区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39项,进一步明晰权责,划分界限,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暨普法任务清单》明确普法重点,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组织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引导机关干部维护宪法权威,恪守法治精神。推动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骨干培训班,“法治讲座·逢九必讲”向领导干部普法;举办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大赛,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普法;持续运用“法润天山·微访谈”“法在身边”和“以案说法”等电视专题节目向社会群众普法;做好抖音“市监之声·处长答疑”直播栏目,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答题活动,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发放《宪法》《行政复议法》等宣传资料2100份。营造领导干部办事依法、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社会法治氛围。
(七)做好复议应诉和法律顾问聘用工作。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聘请律师顾问团队2家,参与行政决策、法律意见提供、合同审查等活动。
二、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从制度、业务、技术等方面完成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开办餐饮店3个事项集成办理,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变更、注销登记17.75万件。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7部门56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应用。在巴州、克州和自贸试验区开展电子营业执照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全覆盖创新试点。二是加强政策惠企。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145项,帮助23家企业84个产品通过“新疆品质”认证;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措施”“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研究制定“分型分类精准帮扶42项措施”。三是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印发《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重点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问题及防控措施清单》《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印发《自治区特色乳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南》。深入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在人民网、新华网开设“党政领导话食安”专栏,依托“市监之声·处长答疑”抖音直播周讲堂等,面向全区各族群众宣传科普食品安全知识。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万家”活动,发布科普视频14部,有效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全区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974件,移送公安机关51件,向社会公布典型违法案例5例。
(三)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对清洁取暖、交通出行、烟花爆竹等领域强化监管,依法纠正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强化反垄断普法宣传,组织全区各级政府部门1100余名审查人员参加总局组织的业务竞赛;向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发放购置印刷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反垄断工作手册》4200余本。组织开展2024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以“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主题,面向全疆三网用户发送公益短信2997万条;利用“市监之声·处长答疑”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营商环境。
(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牵头制定出台《自治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版)》(新政办函〔2024〕92号),推动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统一监管方式、频次和程序,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市监信〔2024〕166号),对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的运行机制、实施流程、工作基础等进行统一规范。
(五)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一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差异化监管模式,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占总抽查数量85%。二是全面推广运用“丝路有信”新疆企业信用码。便捷消费者现场实时查询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自主评价、参与监管。三是印发《在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搭建触发式监管智慧平台,逐步建立“无事不扰有因必查”监管模式,即对未触碰监管底线的经营主体不再进行日常检查,将自贸试验区非重点领域一般行业中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的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经营主体名录库,2024年纳入触发式监管主体库的经营主体23475户。
(六)高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一是推进“智慧审批”一张网建设。配合自治区数字发展局完成“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等7项技术方案,并实现全区首批一件事上线工作。二是推进“智慧监管”一张网建设。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推进分行业、分领域精准监管,初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推进“智慧服务”一张网建设。加强经营主体准入与行政许可、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抽查检查、违法失信等主客体数据关联分析,感知监管态势,提升精准监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推进立法,充分发挥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突出立法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的作用,全力配合推进涉及市场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完善制度动态管理和执行等长效机制,谱写好“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法治篇章。
(二)深化“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机制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首违不罚”规定及清单,轻微违法不罚规定及清单,减免责“三项清单”落实应用情况调研,根据实践经验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推动相关制度的落实见效。
(三)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和规则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全面落实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四)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坚持在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固本强基培训,推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确保法治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