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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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9-25       【字体:    中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四个安全”底线,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服务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含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实际,提出2023年工作要点(共6个方面、36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合力,全力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双打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工作督查各项工作,逐步提升工作质效。

2.结合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自治区级市场监管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

3.推动印发自治区质量强区战略纲要,组织召开自治区第六届质量大会,推进《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立法,修订《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组织评选第六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做好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推荐工作。

4.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指导10家企业通过“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促进新疆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新疆产品核心竞争力。

5.推动出台《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完成《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继续推进《自治区棉花经营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地方法律法规。

6.推进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落实,指导地、县、乡、村四级落实督导任务,分层分级开展包保工作调度督查,全力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工作。

7.严格落实《自治区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解决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标准“倒挂”问题。鼓励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研究,至少建立1个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

二、以“四个最严”强化安全监管

8.持续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分区域和行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应对,推动完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舆情分流处置台账。指导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全力做好迎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指导巴州、克拉玛依市创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9.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大对涉及粮油产业、绿色有机果蔬产业、优质畜产品产业的食品生产企业指导力度。组织开展特色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色乳制品市场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10.统筹实施区、地、县食品分级抽检,均衡推进抽检监测,针对重点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检监测。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及时稳妥公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

11.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充分发挥自治区、地、县三级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实现部门联动常态化、长效化,形成齐抓共管、有效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持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出台《自治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制度。

12.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点)建设。严格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问诊把脉”。

13.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约谈和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两项制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和车用气瓶充装站专项整治,规范气瓶检验机构和安全阀校验机构检验检测行为,持续推进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4.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拓展企业开办事项后续一件事办理深度。

15.推行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学习化申报审批登记模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实现餐饮店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网上办事,强化全员培训、业务指导、档案互查及标准化窗口建设,推动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小个专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厅际联席会议成员职能作用,助企纾困促发展。

16.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持续清理废除含有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积极推动全区各级党校将公平竞争政策列为常态化培训内容,坚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17.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全疆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18.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市场主体减负担、提信心、激活力。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紧盯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后市场新动向、群众新期待,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密切关注消费复苏情况,全力维护重点环节价格秩序。

19.常态化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召开联席会议,推行信用风险差异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巩固拓展跨部门双随机监管覆盖面,提升监管效能。

20.加快推进权责清单“清权”、许可清单“规权”、证明事项“晒权”,推进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服务企业;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有效实施医疗器械快速审批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品种落地新疆;加大药品创新研发支持力度,强化新药注册申报技术指导,推动自治区中药、生物医药等研发创新。

四、深入监管执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1.开展民生领域执法稽查“ 铁拳” 行动,强化行刑衔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检验检测市场治理工作,重拳惩治检测机构造假问题。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的规范管理,防止未经认证或证书失效产品流入市场。开展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及“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

2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查大案要案,办铁案新案”为目标开展“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处各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

23.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新疆平台经济调查评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深化市场去极端化工作。

24.加强认证监管,对涉及安全、公共利益的消防、家用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汽车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的作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打击环境监测、碳排放、机动车、建材、食品等民生安全领域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25.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大力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维权行政约谈、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机制建设等消费维权五项机制建设,畅通12315维权渠道,推动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五、发挥质量支撑作用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26.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质量管理、质量政策供给,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

27.围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领域,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2023年专利实施项目申报、评审和2022年专利实施项目验收,督导乌鲁木齐市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布局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联动,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造活力。

28.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机制,培育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制定知识产权领域重点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构建分级分类指标体系。

29.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绿色节能低碳环保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30.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组织好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全年发布地方标准不少于100项。加强地方标准动态管理,根据标准实施的时间和效果,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实现标准提档升级。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继续应用标准化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对中亚标准化(新疆)研究中心的正式验收。

31.推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国家煤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正式验收,推进自治区水资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32.优化2023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实施方案,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在库检验和实验室品质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检质量。深化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全链条质量监管。开展毛绒质量公证检验。加强学生校服、非医用口罩、婴幼儿服装、纺织纱线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

六、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

33.建成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市场监管数字化支撑平台,完善1+6+11+N系统,建设新疆计量智慧监管系统、“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建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程电子化系统。

34.加强科技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面规范和强化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保障能力。

35.加强专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建立全疆监察人员库,加快推进气瓶、电梯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应用。完善“自治区棉花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开展棉花收购量、加工量、入库量数据核查,组织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核查,助力“监管护棉”行动。

36.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数智药监”升级转型,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智慧化监管,建设完善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打造上接国家药监局、下通地州县的统一药品监管门户,提升药品政务服务能力,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形成全区数智药监“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