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前启后、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和委员会主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强化和带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局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听取法制部门负责人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42件,重大法治决策7件,落实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重要职责。
2.加强组织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累计开展学习6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着力推动法治建设融入立法、执法、监管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3.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进法治课题研究。
持续开展法治建设课题研究与实践。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决适当,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编制包含常用126部法律法规规章在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通用法律法规手册》,成为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便携册”“手边书”。制定《“法治新疆网”维护及新媒体法律宣传2021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逐步完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体系。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报送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服务棉花产业改革大局》被作为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在全疆范围内通报。全年落实法治研究经费80万元,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推动“政邮”“政银”深度合作,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延伸至全区2000多个银行网点,通过邮政服务全程投递营业执照,提供“零跑路”办照服务。修订《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充分释放经营市场活力。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持续推动100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全面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事项,实行名称自主申报、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推行6大类17项“两品一械”行政许可“一站式办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专营乙类非处方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等5类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有序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通过综合施策、多点发力、协同增效,截至10月底,全疆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已达212.5万户,同比增长6.04%;新登记市场主体36.3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0.71%;网上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47万件,全程网办率达58%以上。
2.强化安全监管,全力守护市场“四大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将39万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616家冷库纳入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保障冷链食品集中赋码、动态监测、闭环管理。督促6392家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风险隐患,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255件;统筹完成食品分级抽检6.8万批次,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4.4万千克。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成药品(疫苗)智慧监管追溯平台和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开展全疆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理风险隐患 64 条。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及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疾控中心 1424 家次、接种单位 6510家次、疫苗配送企业 24 家次,检测试剂及病毒采样管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 2056 家次,下发疫苗监督检查整改意见 1630 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救援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健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旅游场所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和打击翻新“黑气瓶”行动。加大安全监察和案件督办力度,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626 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部署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举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抽检2095批次,开展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84批次,查办质量案件380件。
3.加强综合执法,保障公共权益和民生权益。
坚持竞争执法利剑高悬,核查各类涉嫌垄断线索21项、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9件。制发《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与法院、海关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查办专利、商标侵权案件916件。扎实推进“铁拳”“网剑”、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制售防护产品等重点行动,严格查办各类案件9972件,处置价格违法行为罚没退款7247.9万元。强化校外培训类广告监管,清理不规范广告4000余条,拆除不规范广告牌1797个。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测33期,处理涉嫌违法线索1415条。突出护棉专项行动,推进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发布《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规范》和《棉花仓储企业信用评定规范》,助力棉花质量明显提升。
(三)坚持完善制度,依法做好“立改废”各项工作
1.稳步推进立法,持续做好“立改废”各项工作。
突出立法促进市场监管改革作用,做好与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积极推进我局2021年行政立法任务,及时向司法厅和人大财经委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立法总结及相关材料。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两部部门规章。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外商投资法》《民法典》等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对8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建议,进一步优化全疆营商法治环境。按时报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回复各类函询170余件。
2.加强规范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通过门户网站和自动化办公系统,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深入贯彻《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及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核,审议通过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6个,按规定向司法厅报备2个,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100%。
3.梳理权责清单,为依法行政提供准确依据。
确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43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7项、行政处罚事项336项、行政强制事项25项、行政检查事项23项、行政裁决事项3项、行政奖励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0项。制发《关于征求对〈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修改意见的通知》,开展全系统权责清单“三级四同”的梳理工作,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赋予法定职能的变化,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函》,向自治区政务办报送《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研提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权责清单信息填报923条。
(四)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
1.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在官网开设“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专栏,依法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通过网站、媒体、专栏、微信平台等及时向社会通报工作动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开门纳谏,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信息、政务服务事项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和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平台,持续整合推送市场监管领域主要业务数据。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
2.完善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审核。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起草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贯彻落实重大决策法治审核,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3.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组织全体干部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及时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四级审核机制。坚持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行政执法信息3000余条。坚持科技支撑,配置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55台,开发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和办案程序,推进执法数据归集和执法过程监督。严格法制审核,持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区局法律咨询服务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4起重大行政案件和108份合同文本。
(五)坚持畅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调解,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
持续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及《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全年受理信访事项12件,其中中联办重复信访件2件,自治区信访联席办1件,全部及时办理完毕,真正做到了面向群众,了解群众,倾听诉求,解决问题,群众满意率达100%。
2.创新解决方式,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申报建立440家 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并纳入全国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统一运行管理,为快速有效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投诉举报渠道高效畅通,坚持投诉举报“一号通”、维权“不打烊”,做到受理及时、转办迅速、督办有力。紧盯重点领域,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解答各类咨询 281587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9885.5 万元。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投诉办结率和举报核查率,投诉举报热线接通率 97.8%,按时办结率 99.1%,居全国前列。
3.严格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移交衔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及时填报复议、应诉数据信息。积极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及时制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移交衔接工作的专项通知,并推荐2名法制干部拟任行政复议员。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组织听证会1次,法制审核案件10件,专项审核食品抽检“回头看”案件43件。
(六)坚持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带头学法制度。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公职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结合“12·4”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开展“与法同行”大型宣讲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奋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主题法治宣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增强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2.组织专项学习,突出重点普法内容宣传。
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系统学习,开展《全疆党史纪法无纸化答题活动》《宪法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无纸化答题活动》和《2021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参考人数225人,参考率93%,及格率93%,人均77分。组织全系统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第二届)活动,参与人数5225人。以“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3次,参与人数达到 5.8万人次。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推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监管 7部法律开展有奖知识答题活动。
3.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其中,共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1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将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利用每周三“周学”政治学习制度,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邀请自治区党校专家学者、前中央警卫团老党员柏灵同志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辅导,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七)坚持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市场监管法治氛围
1.细化责任落实,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原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将市场监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分解成具体的普法任务细化到各个具体处室和直属单位。在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局领导就“七五”普法以来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成绩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交流发言。
2.突出主题宣传,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将上述活动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相融合,充分利用升国旗、开办农民夜校、走访入户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群众、面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3.创新普法模式,推进多元化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打造多样化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市场监管网院”等网络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参与“法律与你同行”等电视广播节目的录制,通过7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常识。号召全局积极参加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和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活动。推荐宣传信息中心为自治区级“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并入围国家级普法先进单位评选。
二、存在的问题
法治宣传的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普法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法制队伍需要进一步壮大,基层法制工作人员数量少,执法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更宽、覆盖面更广,需要掌握的法律更多,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已不能满足当前任务需要,制约了执法效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质量。
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党中央依法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持续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
(一)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五年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五年任务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好普法工作。
(二)推进科学立法,充分发挥基础保障作用。突出立法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协调推进涉及市场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紧盯市场、社会关注的焦点,健全市场监管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动态管理和长效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研究和实践。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各项程序规范等关键事项制度保障。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运行的监督体制,完善实施、奖惩和保障机制,继续提升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程度,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为根本遵循,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全面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继续开展法律法规固本强基培训,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知识又懂业务知识的综合法制人才。围绕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