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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及评审组长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11:29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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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优化资质认定技术评审人员结构,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和资质认定评审工作需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开展2023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及评审组长推荐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方式

    此次培训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自治区市场监督审核评价中心具体承办。

二、培训安排

(一)已取证评审员培训

1.培训对象及条件

本次培训对象为已取证评审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0月15日后出生),身体条件能适应评审工作;

2)评审员评审领域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已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的评审领域包括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

3)上一个证书有效期内实际资质认定评审经历不少于3次或2021年至2023年至少有一次参加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测试且测试成绩通过(70分及以上);

4)没有违反评审员管理要求或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

2.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相关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点及常见问题的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研讨等

3.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15119日,其中115日下午报到,119日上午返程。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维也纳酒店科学院店

乘车路线:乌鲁木齐站北广场公交站乘坐 29路/301 路公交车到平川路口下车,同站换成 701 路到科学院下车,再步行 364米到达维也纳酒店;国际机场地铁站乘坐地铁 1号线到小西沟地铁出站(B口)再步行到达维也纳酒店。

4.其他事项

1)已取证评审员培训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考试,考试通过人员给予换发评审员证书,并在业务系统中延续有效期,后期统一管理使用。因受场地人数限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单位适当调整人员参加培训期数。

2)已获得评审员资格,但上一个证书有效期内实际资质认定评审经历少于3次,且2021年至2023年未通过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测试人员,请按新评审员申请参加培训。

3)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请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由单位统一填报已取证评审员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附一寸个人电子版蓝底免冠照片,将照片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472270330@qq.com,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过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王0991-3662039  18999151105

        张润清   0991-3661960  18699658589

(二)新增评审员培训报名

1.评审员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同等能力适用于机动车检验);

2)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3)熟悉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8)无违法违规记录。

2.报名及审核

请各单位认真筛选人员,被推荐人员应在其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水平。

报名人员填写《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公章后扫描将申请资料及本单位新增评审员培训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2270330@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过期不再接收。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人员将参加培训,审核结果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单位报名电子邮箱,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反馈。

联系人:王0991-3662039  18999151105  

        张润清0991-3661960  18699658589

3.其他事项

1)新增评审员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同时有已取证和新增评审员培训报名的单位,请只发送一个电子邮件。

评审组长推荐程序及条件

(一)推荐条件

1.作为评审员至少参加过6次及以上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其中至少2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评审;

2.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3.热爱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评审组长推荐主要评审员自评审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长推荐表(附件4)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于10月27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2238116194@qq.com。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人员将确定为评审组长,并予公布。

联系人:  0991-3660075  18690288286


      附件1:XX单位已取证评审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2: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申请表
附件3:XX单位新增评审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长推荐表
附件5:2023年资质认定评审员专业分类规范目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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