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3〕8号)规定,经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共11家组织进入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和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候选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91-2817271,传真:0991-2817193,邮箱:zlfzchu@xjaic.gov.cn,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受理、评审存在违法、违规、违纪情形的,可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监督组举报,举报时应当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违纪事实和线索证据。举报电话:0991-2326675。
附件:
1.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名单
2.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
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名单
1.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3.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4.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评)
附件2
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候选名单
1.新疆哈巴河县雅居床服有限责任公司
2.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3.新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5.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初中部)
6.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病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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