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地方标准发布流程,现将已通过专家组审查和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7项自治区地方标准(报批稿)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发布地方标准存在异议的,以电话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涵 关丽娜
联系电话:0991-2818750 0991-2846761
附件1:标准目录
附件2:标准文本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工作流程规范》等7项拟发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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