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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

发布时间:2023-04-28 18:46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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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

(一)坚持高位推动

(二)强化法治保障

(三)健全协同机制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二)提升行政保护效能

(三)加强纠纷调解工作

三、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一)专利

(二)商标

(三)地理标志

(四)植物新品种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一)强化专利导航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工作

(三)促进地理标志运用

(四)持续推广植物新品种

(五)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生态

(一)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二)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供稿单位 25

2022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着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协同机制,统筹安排部署,提升保护效能,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生态,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全面反映202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向社会传递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编撰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

保护与发展状况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生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成效不断显现,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

(一)坚持高位推动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自治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专题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区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2022年推进计划》等文件,统筹部署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二)强化法治保障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代理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试行)》《自治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裁量基准(试行)》和《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平台使用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协同机制

坚持强链、扩面、拓网,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的完善与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先后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会议、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工作座谈会等,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试行)》。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贸促会、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共同签订了《自治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忘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新疆银保监局积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提高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能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开发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险产品。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效统筹,安排部署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2022年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断推进全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三合一”工作,修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区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起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办案指引(试行)》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问答(一)》。全区各级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2022年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028件。其中新收民事案件819件,较2021年下浮42.4%,审结808件,同比下浮38.6%,结案率80.48%,调撤率为68.4%;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1件,同比下浮32.2%,审结16件,同比下浮44.8%,结案率83.87%;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件,结案3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85件。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监察办公室,整合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并制定《新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2022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427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8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4140人,分别上升74.1%、40%,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29人。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发挥知识产权法律监督作用,2022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捕2228人,不捕率77.8%,比同期上升25.8%;不诉2432人,不诉率52.5%,比同期上升29.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6人;向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件,公安机关已纠正26件,同比上升255%。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7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率逐步提高。

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昆仑2022剑网2022”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侵权假冒犯罪刑事案件750起,破案731起,打掉犯罪团伙12个,捣毁犯罪窝点5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64名,涉案金额约2.28亿元。

(二)提升行政保护效能

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是加大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活动,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2022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案件1538件;在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组织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069人次,开展检查3556次,核查处置网络舆情2件,处置线索32条,查办案件19件。二是加强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清理工作。针对基层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碍于社会公序良俗的商标,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甄别,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8件相关商标宣告无效。三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建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规则。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展前、展中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为全区参加广交会、消博会、丝博会等重点展会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参展企业提高维权意识。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投诉、举报、维权等服务和专项执法检查,有力维护展会秩序。四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阿克苏苹果”申报并成功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并就地理标志保护法律适用、规范用标等方面问题对阿克苏地区及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书面指导。

加强农业林业领域保护。一是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那拉提黑蜂蜂蜜”“昭苏油菜”“库尔勒香梨”“尉犁罗布羊肉”“阿克苏苹果”“莎车巴旦姆”“叶城核桃”7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使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加强种业监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种子基地监管严厉打击“私繁滥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方案》,检查种业企业497家(次),发现125个涉及种子标签、档案等问题,督促整改率达100%,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093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2022年全区种子案件立案248起,办结案件230起,涉案金额307.89万元。三是加强林草种苗监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通知》,推进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2022年未发生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件。

加强文化市场领域保护。一是开展电影、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发现侵权违法行为5起,处理5起。二是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专项行动,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教材教辅和儿童图书侵权盗版行为,共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4061家次,共查缴教材教辅类、儿童类非法出版物1.46万册,立案查处26起。三是组建14支网络巡查队伍,开展了3批次网络巡查,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37条。四是加强重点出版物市场监管,全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案件64件,其中涉及出版类59件,电影类2件,文化类3件。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乌鲁木齐海关印发《乌鲁木齐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龙腾行动2022”,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2022年,乌鲁木齐关区共查获侵权案件162起,同比增长10.2%,查获侵权货物数量43.59万件,同比增长56.8%,涉案金额597.63万元,同比增长79%;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6起。

(三)加强纠纷调解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与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2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指导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并运行;组织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自治区地方标准)与《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手册》;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截至2022,全区拥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32名,并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提高调解能力。202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委托20件,其中商标权纠纷12件,著作权纠纷3件,专利权纠纷1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4件,成功调解13件,调解成功率达65%。

三、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一)专利

2022年,全区授权专利20528件,同比减少3.0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711件,同比增长48.4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为17535件,同比减少6.18%;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为1282件,同比减少3.90%,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50件。2022年授权专利中非职务(个人)专利授权量为3661件,同比减少23.95%;职务专利授权量为16867件,同比增长3.08%,其中工矿企业专利授权量为12700件,同比增长7.99%,占全年授权总量的61.87%;大专院校专利授权量为2413件,同比减少10.36%,占全年授权总量的11.75%;科研机构专利授权量为977件,同比减少13.74%,占全年授权总量的4.76%;机关团体专利授权量777件,同比减少26.14%,占全年授权总量的3.79%。截至2022,全区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429件,同比增长1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0件,同比增长12.36%。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推荐和自治区专利奖评选工作,强化专利奖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评价和激励,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活力。2022年,组织推荐14件优秀专利参与中国专利奖评选;组织开展第五届自治区专利奖评选活动,350项专利参加自治区专利奖评审,其中8项专利被评为一等奖,16项专利被评为二等奖,32项专利被评为三等奖。

加强专利的源头保护,持续推进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核查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有关申请人主动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2022年,全区共核查整改非正常专利申请4816件。


             年度

专利类型

2020

2021

2022

发明专利

859

1153

1711

实用新型专利

10805

18691

17535

外观设计专利

1099

1334

1282

总计

12763

21178

20528

1  2020-2022各类专利授权总量统计图

   地(州、市)

专利类型

乌鲁木齐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发明专利

916

65

5

12

82

12

122

27

17

39

156

20

40

17

实用新型专利

6630

1414

327

315

919

277

2013

716

392

921

1324

167

794

318

外观设计专利

495

80

36

34

35

38

92

54

13

85

91

12

142

57

合计

8041

1559

368

361

1036

327

2227

797

422

1045

1571

199

976

392

2  2022年各地(州、市)专利授权总量统计图

申请人类型

年度

企业

个人

大专院校

机关团体

科研机构

合计

2020

9347

5216

2837

1002

985

19387

2021

11760

4815

2692

1052

859

21178

2022

12700

3661

2413

777

977

20528

3  2020-2022年全区各申请人专利授权量统计图


(二)商标

2022年,全区商标申请量73657件,同比减少28.06%,商标注册量55654件,同比减少10.93%,全区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327518件,同比增长17.25%。

4  2020-2022年全区商标申请量统计图

5  2020-2022年全区商标注册量统计图


乌鲁木齐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124048

28250

7285

5534

5672

3966

19940

5471

4967

14708

19233

3918

33079

23117

6  2022年各地(州、市)商标有效注册量统计图


(三)地理标志

截至2022,全区累计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9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9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1个。

(四)植物新品种

2022年,全区共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38个,其中农业植物新品种权32个(棉花16个,小麦9个,玉米2个,其他5个),林草植物新品种权6个(大果沙枣)。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

截至2022,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并公布548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112位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区各级政府公布5425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中入选国家级名录94项、自治区级名录315项。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和麦西热甫分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总数位居西北五省首位,全国前列。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一)强化专利导航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自治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专利导航工作支撑体系,促进专利导航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紧扣“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家,布局建设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4家,围绕葡萄酒产业、林果产业等优势产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9项;支持建设新疆葡萄酒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分析产业发展格局和技术创新方向,明晰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路径,为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提供综合服务。

(二)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自治区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并鼓励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以高价值专利转化应用为核心,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拓展专利实施项目涵盖内容,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征集专利转化、专利转移、专利导航3大类项目,提升高价值专利转化实施效率,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主体加强高价值专利的转化应用,累计投入资金565万元,预计带动社会投资5000余万元,预计产生经济效益10.39亿元;协同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通过分析筛选,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召开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会3场,促使专利技术产、学、研有效衔接;发布《新疆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沉睡)专利推荐转化手册》,择优选出专业技术价值高、市场运用前景广、法律状态稳定的近300件重点专利,宣传推介高校院所重点专利技术,唤醒“沉睡专利”,推动高校院所和中小企业精准对接;推动运营工作,乌鲁木齐市以市场化方式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生物医药、绿色钢铁等重点产业申请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4家,获批1家;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复核,2022年通过优势企业复核25家,通过示范企业复核4家,推荐申报优势企业61家,推荐申报示范企业5家。截至2022,全区共有国家级示范企业9家,优势企业81家。

(三)促进地理标志运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库尔勒香梨”“精河枸杞”“吐鲁番葡萄干”“霍城薰衣草”“博湖辣椒”“策勒红枣”“阿克苏苹果先后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录;组织开展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截至2022“库尔勒香梨”“精河枸杞”“阿克苏苹果”获批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支持并鼓励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及应用,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地理标志用标工作,扩大地理标志用标企业,鼓励动员企业积极运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帮助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截至2022,全区共有291家合法用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

(四)持续推广植物新品种

新疆林科院大果沙枣科研团队,选育出“雅丰”“金莎”“白沙甜”“红玉”“红铃”“金皇后”6个丰产性、抗逆性、果实商品性等综合特性表现较好的大果沙枣新优品种,在和田、疏勒、阿图什、阿克陶、沙雅等县市建立了大果沙枣良种丰产栽培示范(园)林,在全区推广17余万亩,应用于南疆国土绿化、乡村绿化美化、防护林的建设中,具有生态防护和绿化美化的生态效益,每年创造经济效益1亿元。

(五)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2022年,全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3笔,质押金额16.84亿元,同比增长161.90%。其中,专利权质押登记49笔,质押金额7.53亿元,同比增长48.2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14笔,质押金额9.31亿元,同比增长7061.54%;专利实施许可备案5件,许可金额1400万元。

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持续优化。截至2022,全区已建成包括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7家,其中克拉玛依市成立全区首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10家、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8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15个;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已初步建成,涵盖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教育培训和维权援助等功能,合计收录专利信息数据近2700万条,梳理整合全区市场主体信息200余万条,以低成本或免费形式开放,依托新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资源优势,通过对重要的专利指标所蕴含的信息分析利用,已完成自治区棉花、林果、葡萄酒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一窗通办”质效,2022年,共受理专利电子申请3835件,受理商标业务申请778件,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63笔;持续落实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对1154件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作出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做好知识产权侵权与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工作,共接听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180余人次,接待来访咨询90余人次,受理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的有效咨询案件96件,向相关部门移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2件。

(二)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的培育与指导力度,促进全区专利代理人才队伍的壮大和发展,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考务工作;积极推动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代理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督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代理行为。截至2022,全区有专利代理机构22家、商标代理机构598家。

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生态

(一)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自治区“双打”办发布了《2021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单位)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作“法官说法”普法短视频,上传至教育厅官网供全区师生学习。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平安天山”微信公众平台和中国打击侵权假冒网,持续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动态及成果宣传报道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导种子协会召开2022年工作年会,向参会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联合自治区司法厅把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融入少数民族语言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新疆广播电台“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维吾尔语)直播节目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20余名,以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活动8次,通过主流媒体、局官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余篇,宣传资料10000余份,惠及企业600余家,参与人数7000余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引导,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对各地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基地开展培训宣讲18次。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通过“新疆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持续发布“知识产权一问一答”,为社会公众解惑答疑;设立“海外维权援助专栏”,发布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信息服务;发布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政策、工作动态等,2022“新疆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共发文101篇,访问近万人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普法小讲堂”栏目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新疆是个好地方—第九届天山南北贺新春非遗年俗展”、2022“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等线上和线下系列活动210余场次;组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周活动339场次,惠及各族群众1200余万人次;举办2022“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19省市、14地(州、市)33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参加9个板块的展示展演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销售总额近300万元。

定期公开发布各领域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自治区“双打”办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发布4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平台等,发布了一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击侵权假冒刑事犯罪等典型案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自治区出版物市场典型案例》被国家“扫黄打非”办及3家国家级媒体刊载转发。

(二)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领导干部培训。自治区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学院、自治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学习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2022年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加大干部队伍全员学习培训力度。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2022年度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州人员80人参加培训;开设“市场监管大讲堂”、举办2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班,全区千余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选派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前往最高人民法院跟案学习,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办案经验,提高新疆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综合素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经济犯罪检察重点业务培训班,自治区经济犯罪检察业务部门主任和业务骨干50余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同堂培训。自治区公安厅加强业务培训、实操训练,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举办6期全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查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2期业务骨干培训,累计培训6000余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自治区级执法骨干、执法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初任人员等专题培训班,定期评估地(州、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通过积极参与和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培训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培训147场次,参训人员1978人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举办2022年自治区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人员视频培训班,围绕植物新品种保护、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及案件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林草种苗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全区共计300余人参加。乌鲁木齐海关与南京海关、兰州海关等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执法技能线上培训,邀请宝洁、苹果等20多家国内外权利人企业代表为执法关员讲解品牌知识、侵权产品鉴别技巧,分享侵权典型案例,并围绕进出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维权需求与建议等开展交流互动,提升关员的真假产品鉴别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该专家库有知识产权专家和技术类专家185名,其中知识产权类专家57名,专业技术专家128名。专家(技术调查官)参与5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充分发挥对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资源优势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该专家库有海外维权援助专家6名,海外维权合作单位3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商务厅举办专题培训,向各地商务部门及80余家“走出去”企业代表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工作,自治区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共评选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5名,高级知识产权师1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持续扩充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截至2022,全区有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近200名;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

供稿单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乌鲁木齐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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