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暂行)》的规定,对通过专业评审和实地考察的专利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对第五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及发明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所有提出异议的文件均需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间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联 系 人:聂强
联系电话(传真):0991-281725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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