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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3 11:36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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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请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若有意见请反馈至我局法规处。

联系电话:0991-2810857281744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电子邮箱:fgc@xjaic.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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