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9月24日,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传真:0991-2811444/2811781(传真)
电子邮箱:xinyongchu@xjaic.gov.cn
寄送信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