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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6:20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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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月15日第13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调整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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