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2-09 17:51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佳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饮食消费理念也随之上升为“安全、绿色、营养、健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消费。


一、选购预包装食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


二、选购散装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特别注意销售环境,散装食品的盛放器具、卫生状况和保质期。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三、选购米面油


选购米面油时要注意看包装上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QS标识等。选米面看包装封口线是否有拆开重复使用的迹象,若有则有假冒产品的嫌疑。选油时,一般情况下观感可判断的:品质好的豆油为深黄色,一般的为淡黄色,菜籽油为黄中带点绿或金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棉籽油为淡黄色。底部无沉淀和悬浮物,无分层等。


四、选购蔬果畜禽肉


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购买鲜、冻畜禽肉时,应特别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还需注意宜按需购买,尽量即买即食;家中如有老人儿童等肠胃较弱,或易过敏等特殊人群的,则需谨慎选购。

8401625_111209652000_2_看图王


五、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所以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正规药店或平台上购买,应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有“蓝帽子”标识,以及保健食品注册号或备案号。

节日期间尽量不外出用餐,“非必须、不聚集”,不参加聚会、宴请等集聚活动,不在人多的地方用餐。遇特殊情况无法避免时,分开用餐,使用公勺公筷,餐前洗手,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8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