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要做好准备填写年报喽!
“小编,什么是年报呀?”
“要准备一些什么内容呢?”
全区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除特殊情况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0年度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首先讲讲新增内容哦!!!
2020年度年报新增内容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填报并公示。
大型企业新增年度事项:1.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2.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3.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为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系统将对需要填报的企业自动关联填报页面。相关企业请如实填报,该事项不作为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也不会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
需要报送的内容
也不尽相同
今天给大家
分别详细讲讲
企业年报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大型企业增加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报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内容
1.基本情况:名称、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行政许可情况、年末从业人数、本年职工薪酬、有效发明专利数;
2.外挂(地区)企业情况: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国别、资金来源地、世界500强企业参与投资情况、外国(地区)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
3.经营情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
小编温馨提醒
凡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均应当报送2020年度年报
2021年新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
自2022年起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时间
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登录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
http://nb.xjaic.gov.cn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对应的窗口进行填报
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服务栏”
---进入新疆市场主体年报系统
http://scjgj.xinjiang.gov.cn/
三、个体工商户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年报
以上任一链接均可完成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
您做好准备了吗?
依法年报,诚信经营
- END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