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群众关心的节令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了“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根据消费者选出的食品品种及项目,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此次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均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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