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供给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机动车制动液、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室内加热器、车用尿素、劳动防护用品等5类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生产领域抽查19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4%。流通领域抽查96家销售单位经销的153批次产品,检出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9.1%。
(二)主要做法
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检验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检验人员由“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匹配。全疆各地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抽样工作,共同完成企业生产条件现场监督检查。
二、抽查和检查结果分析(详见附件1)
(一)机动车制动液
流通领域抽查3个地区9家销售单位经销的9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重点对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40℃运动粘度、100℃运动粘度、p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40℃运动粘度。
(二)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流通领域抽查8个地州市51家销售企业90批次产品。其中,车用汽油4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车用柴油45批次,检出5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1.1%。重点对诱导期、硫含量、苯含量、润滑性、馏程、闪点(闭口)、酸度、十六烷值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润滑性、馏程、闪点(闭口)。
(三)室内加热器
生产领域抽查2个地区9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7%。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等项目。
(四)车用尿素
流通领域抽查10家销售单位经销的10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重点对尿素含量、缩二脲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五)安全帽
流通领域抽查3个地州市9家销售单位销售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佩戴高度、垂直间距、帽壳内突出物、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下颌带强度、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标识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抽取产品全部合格。
(六)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流通领域抽查3个地州市13家销售单位销售的13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8%。重点对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接缝部位抗拉强力、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系绳断裂强力、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耐腐蚀性、阻燃性能、标识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断裂强力×断裂伸长、开眼环扣强力、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
(七)防静电服
生产领域抽查3个地州市10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5批次产品。重点对面料点对点电阻、面料甲醛含量、面料PH值、面料耐洗色牢度、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面料耐光色牢度、面料断裂强力、服装带电电荷量、服装附件、服装衬里、服装尺寸变化率、标识12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抽取产品全部合格。
(八)保护足趾防护鞋
流通领域抽查乌鲁木齐市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1%。重点对成鞋鞋帮/外底结合强度、成鞋足趾保护一般要求、成鞋保护包头内部长度、鞋的抗冲击性、鞋的耐压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帮撕裂强度、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非防滑外底厚度、外底撕裂强度、外底耐磨性、外底水解、外底中间层结合强度、外底防滑区域、防滑外底厚度、外底花纹高度、标识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为鞋的耐压力性。
(九)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流通领域抽查3个地州市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重点对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拉伸永久变形率、抗机械刺穿强度、抗机械刺穿力、耐磨性能、抗切割能力、抗撕裂性能、电气性能要求、标识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抽取产品全部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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