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国庆中秋“双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0-09-28 12:05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国庆节、中秋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双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倡导积极消费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安全健康过节,理性文明消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庆节、中秋节双节消费牢记以下几点:

一、防疫防护记心中,安全健康度假。

     消费者出行出游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要重点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的风险情况,携带备用口罩和酒精等快捷方便的防疫用品。错峰就餐,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就餐习惯。  

出游消费者要密切关注假期旅游动态和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规划旅游路线,避免扎推旅游,自觉遵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制度,自觉配合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

    二、勤俭节约记心中,文明环保度假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树立适量饮食有利于身体健康的理念,合理膳食,拒绝野味。国庆、中秋假期外出就餐时,合理点餐,文明就餐,做到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完打包带走,做到人走桌净,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拒绝餐桌上的浪费。

中秋佳节,月饼是团团圆圆的象征家家必备,建议广大消费者树立简洁质朴消费理念,崇尚绿色环保的消费方式,拒绝购买华而不实过度包装的面子月饼,自觉抵制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

三、合理消费记心中,科学理性度假。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科学合理健康消费,理性对待低价宣传,避免被低价宣传冲昏了头脑,盲目冲动消费,合理规避消费陷阱。出游消费者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事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收集保存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应到经营者所在地消协或拨打12315进行消费纠纷咨询与投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