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0年7月1日
目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常态化,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展开。为帮助广大考生以良好的状态备战高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对考生饮食安全做如下提示。
有的家长会在备考期间给考生选购保健食品。在此提示家长和考生,选购和食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日常饮食。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并不能满足人体需要的所有营养素,不能代替一日三餐。因此,正常饮食要保证。特别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不能代替药品。
二是选择正规渠道并认准标志。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索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有效凭证;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效期,不要食用过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在食用保健食品时,要根据考生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产品,并遵照标签及说明书要求食用。
三是注意考生本身身体敏感情况。
如考生平时为易过敏体质,要考虑到选购保健品是否会引起过敏风险。
衷心祝愿考生保持良好状态,考出最佳水平,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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