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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2019年 第83号

发布时间:2019-10-18 10:46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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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7期)

2019年  第83号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非食用物质和其他污染物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非食用物质

(一)喀什市王家面馆销售的面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销售的凉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马三臊子面馆销售的羊肉串,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宋军山师傅香辣蟹店销售的烤羊肉,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餐饮食品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肉制品评价性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 乳制品评价性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豆制品评价性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餐饮食品评价性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 农产品评价性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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