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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电子商务法》构筑诚信网络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9-03-13 11:18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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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更多人的首选,足不出户打开电脑或手机便可轻松购物。从生活日用品到家具家电,甚至连二手汽车也只需手机轻轻一点,即可选购到自己中意的商品。然而,网购给人便利的同时却也存在着各种问题,比如个人信息泄露、快递纠纷、买到假货等等,这些危害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最近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得到了解决,电子商务发展有法可依,真正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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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访谈现场

3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商务厅、新疆邮政管理局等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携手新疆新闻广播先锋961《法治进行时》节目走进新疆软件园,开展普及电子商务法,对话诚信营商环境构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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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普法讲座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新疆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京东集团、新疆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和新疆消费维权律师团的律师代表作为受邀嘉宾,就当前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结合贯彻《电子商务法》,构筑诚信营商环境进行直播访谈。新疆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对现场企业人员进行了《电子商务法》普法讲座。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李坤祯在访谈中表示,希望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觉学习落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和自律,改进服务和管理,防止违法行为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发生。一是要强化诚信意识,把诚信经营理念贯穿网络交易全过程。二是要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自觉完善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三是要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服务和经营行为。四是要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售假、不刷单,自觉抵制网络传销、非法集资、侵权假冒商品和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五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对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落实投诉首问负责制、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共同净化网络商品交易环境。

下一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法》学习宣传力度,营造电子商务参与各方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立足法定职责加强和优化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强化共治理念推动的电子商务各方协同管网;坚持依法严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管理办法,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电子商务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以及网络销售平台和企业代表150多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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