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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年消费群体 开展消费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9-09-18 11:29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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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扩大消费教育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3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围绕保健品市场乱象消费焦点,以自治区开展的保健品市场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携手新疆新闻广播先锋961《法治进行时》节目,邀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在新疆老年大学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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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活动中,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法院、消费维权律师团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普法专家团结合从免费礼品、假借公益、夸大承诺、登记信息、“专家”讲座、现身说法、“亲情”服务、免费旅游、到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常用的9大套路,曝光非法营销套路,普及防骗维权常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处长王振华给老年消费者讲解药品保健食品区别和如何选购正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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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处长王振华讲解药品保健食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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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唐瑛在活动中介绍自治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阶段性成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唐瑛介绍,今年1月,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来,全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7604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96万元。重点对以老年人为销售对象的经营者、以会议营销或介绍人员加入为主要经营模式的经营者、直销企业的经销商、药品经营企业在保健品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集体约谈了企业代表及单体药房负责人,并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联合实施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深挖案件线索,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约谈,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专项宣传培训,强化法律意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新疆老年大学200余名学员参加了本次活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年56岁的张阿姨表示,她此前就遇到过不少保健品推销员的上门推销,看到专家团播放的防欺诈视频短片觉得很真实,以后遇到类似的套路推销,一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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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与参加活动的老年大学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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