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8       【字体:    中    

买买提木沙·沙吾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地方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高度重视。他指出: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监管工作一定要跟上”“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2018年机构改革后,自治区设立了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二级局。地州市、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不单独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辖区域监管职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能、机构和编制由所在地党委编办批复设置。机构改革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坚定不移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阻击战,牢牢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我区药品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近2年监管数据分析,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严峻,随着医药科技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用上药用好药的期待不断提升,新的药品安全风险逐步显现,特别是人员流失严重,转岗、兼职人员能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药品安全存在极大隐患。从长远来看,由于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药品产业发展越迅速,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就越高,必然影响药品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必然会给社会稳定大局添乱。

为此,我局主动作为,报请自治区在全国省区市率先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各地每年专题研究药品安全工作不少于两次,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基层药品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建设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目前伊犁州、喀什地区等已在本地推动实施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将为有力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机构改革后基层药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开展调研走访。针对办理代表建议事项,与局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联合前往克州开展实地调研,邀请买买提木沙·沙吾提代表参加,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组织座谈交流。邀请克州党委编办、市场监管局和药品经营企业代表参加,通报机构改革后区、地、县、乡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智慧监管有关情况并座谈交流。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为提升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我局制定印发《2021年度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全区药品监管系统计划举办17各班次共21期能力建设培训班,为各级培训业务骨干3926人次,其中1500人为线上培训。通过以上三项措施,努力推动将人大代表建议落实落地。

最后,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517

联系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人:宫炜   联系电话:0991433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