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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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8       【字体:    中    

玉素甫·艾乃吐代表、阿依尼沙·玉苏普代表:

《关于大力支持吐鲁番市创建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就《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结合我局职责,结合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情况,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情况

201310月,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2013548号文批准筹建。2014年至2019年,吐鲁番市委、市政府,吐鲁番市发改委、国资委通过直接投资、办公楼和实验室设备无偿划转等方式大力支持建设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91月建设项目完工,实验室检测环境条件满足标准要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投入运行。20201月顺利通过CNAS复评审考核,同年3月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预验收申请,于410日至29日进行预验收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验收通过要求,20205月至今,国检中心按照预验收结果,对评分弱项进行持续整改。

二、下一步措施与意见

(一)积极指导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报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

(二)2015年取消垂管后,实行分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和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由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申请科研资金支持。

(三)督促指导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照预验收结果中的短板弱项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并组织预验收。协助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复验。

(四)组织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相关专家调研指导吐鲁番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工作,邀请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人员到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交流学习,加强培养。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吐鲁番市国家葡萄及葡萄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1         

联系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人:夏里哈尔联系电话:0991-2812995 13579820855